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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华农民有权拒绝征地吗?

文章来源: 人气:17976 发表时间:2019-04-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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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,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,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,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。但土地是农民的根本,有时候会有农民咨询宋玉成律师,自己不想自己家的土地被征收(往往是因为补偿不合理)怎么办。

那么对于政府征地农民能不能拒绝呢?要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呢?事实上对于政府的合法征收是不能拒绝的,但是国家征收会给予一定的补偿的。下面宋玉成律师就对政府征收做一个详细的介绍。


一、什么是政府征地?

土地征用作为一种行政行为,在法律关系上具有以下几个特征:

1.土地征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是特定的,征用方只能是国家,被征用方只能是所征土地的所有者,即农民集体。

2.征用土地具有强制性。

3.征用土地具有补偿性。

4.征用土地将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,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农民集体,征用条件结束需将土地交还给农民集体。


二、政府征地,农民能不能拒绝?

1.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,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。

如果是合法的征地,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,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,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。

2.判断征地是否合法,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:市县政府发布的《征用土地方案公告》和国土局发布的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》,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,老百姓可以看到。

如果没有这两公告,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。对于违法的征地,农民当然有权拒绝,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。


三、农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?

首先要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:

1.土地补偿知情权。

2.调查结果核准权。

3.补偿方案听证权。

以上都是对于政府征地,农民用来维护自己权益的,虽然征地行为是政府行为,但是政府在征地过程中如果存在不合法行为,违规操作,那么农民可以不在补偿协议书上面签字,拒绝土地被征用。不过若政府征地的手续合法,补偿款及时发放的话,农民是不应该拒绝征地的,应该配合国家的行为,这是作为一个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义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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